
?岳塘新聞網2月16日訊(通訊員:劉澤佳)近日,岳塘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開設賭場案件,依法對被告人胡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,并處罰金五千元,同時繼續(xù)追繳胡某違法所得一萬元,沒收依法扣押的賭資和賭博機主板。
2022年1月至3月期間,被告人胡某租賃了湘潭市岳塘區(qū)某路段小巷內一間隱蔽私房開設賭場,該房內擺放具有“上下分”功能的賭博機16臺,并雇用鄧某負責“上下分”等日常服務工作,胡某共計非法獲利約人民幣一萬元。2022年3月9日,公安機關查獲該場所,當場抓獲胡某和鄧某,繳獲賭博機10臺,查獲賭客4人、看客3人,并扣押賭資550元、賭博機主板10個。胡某被抓后,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。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胡某以營利為目的,開設賭場,其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。胡某系累犯,依法應當從重處罰,但到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行,且自愿認罪認罰,法院決定對其從輕處罰。根據胡某的犯罪事實、性質、情節(jié)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相關條款之規(guī)定,對其作出如上所述判決。
法官說法:開設賭場罪,是指客觀上實施具有聚眾賭博、開設賭場、以賭博為業(yè)的行為。本案中,胡某租賃隱蔽私房開設賭場,吸納社會不特定人員進行賭博并牟利的行為構成犯罪,依法應追究其刑事責任。法官在此提醒廣大市民,開設賭場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,對參與賭博者而言,會引發(fā)財產糾紛造成家庭矛盾;對社會而言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,也易滋生其他犯罪;對開設賭場者而言,將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。因此,廣大市民朋友要遵紀守法,多參加健康的休閑娛樂活動,遠離賭博(包括網絡賭博),慎防賭的“毒瘤”纏身。
責編:于楊
來源:岳塘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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